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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2025-01-0913

各会员单位:

为强化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职协)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常务理事单位的骨干作用,畅通与会员单位的联络渠道, 中国职协拟设立联络员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络员单位工作人员选派机制
(一)中国职协各常务理事单位选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联络员单位具体工作;
(二)每名工作人员填写《中国职协联络员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1),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至中国职协秘书处备案;
(三)如有人员变动,常务理事单位需及时上报中国职协秘书处并更新人员信息。
二、联络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受中国职协秘书处委托,联络会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二)通知、联系、督促会员单位参加中国职协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
(三)通知、联系、督促会员单位按时缴纳会费;
(四)每年按时收集、整理会员单位信息,确保内容的准确,12月底前向中国职协秘书处报送;
(五)搜集技能人才建设方面的信息资讯,及时向《中国培训》杂志社推荐优质稿件,积极宣传推广杂志。
三、相关事项
(一)每个联络员单位原则上按区域划分联系会员单位,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二)联络员单位负责联系的会员单位实行动态管理,秘书处将根据会员单位的变化情况,在常务理事会上及时进行调整;
(三)联络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单位负责人需在常务理事会上汇报工作情况;
(四)联络员单位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未经秘书处同意,不得擅自泄露中国职协会员信息或未经公开的文件。
四、中国职协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  洁
联系电话:010-62006143
电子邮箱:zhongguozhixie@sina.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45号
附件:1.中国职协联络员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
          2.中国职协联络员单位负责单位分配表
                          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秘 书 处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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